詐領助理費判2年撤回上訴 竹市議員陳治雄將解職
國民黨新竹市議員陳治雄詐領助理費遭判2年後上訴,6日當庭撤回上訴,也將依法解職。(擷自新竹市議會網站/邱立雅竹市傳真)
國民黨新竹市議員陳治雄今年3月因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達279萬元,遭判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當時陳治雄提起上訴,未料6日二審開庭時,當庭撤回上訴,內政部也將依法解職,由於西區僅有2名議員,無須補選或遞補。
陳治雄在擔任新竹市議會第10、11屆議員期間,從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25日起,聘用戚姓友人每月支付4萬元爲公費助理,由新竹市議會權每月撥款到戚男帳戶,但實際上卻由陳治雄的陳姓女友提領戚男款項,供陳治雄使用,共提領216萬724元。
陳治雄另外在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12月24日、2022年12月25日起,聘用女友兒子的潘姓女友爲公費助理,同樣由陳治雄的陳姓女友提領帳戶內款項供陳治雄使用,共提領62萬9677元。
犯後陳治雄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犯罪所得,新竹地院依犯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陳治雄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陳治雄當時積極上訴,但卻在本月6日開庭時,當庭撤回告訴。
根據選罷法及地制法,陳治雄遭解職後,因沒有任期不足兩年、缺額不足二分之一等情況,因此不會遞補、也不會補選。未來內政部解職後,陳治雄將不能行使議員職權,同時涉及無法出席會議及領相關費用。至於解職日期仍待內政部發公文到新竹市議會,而市議會國民黨團也將由13人遞減爲12人。
對此陳治雄表示未來選民服務將由女兒接棒,父女倆會持續服務地方,目前女兒陪同服務已有1年時間,未來也盼選民多支持。至於何時解職,陳治雄表示還不曉得,但上訴撤回後「應該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