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夫KISS BYE!小三辯認識30年「鬧着玩」 正宮怒告求償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阿芳(化名)多次牽手、約會,甚至當街親吻,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阿芳(化名)多次牽手、約會,甚至當街親吻,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定阿芳確實侵害配偶權,判賠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交往同居10多年,108年結婚,未料阿芳明知阿德已婚,卻多次與他單獨出遊,不僅牽手、攬肩,甚至在公開場合「KISS BYE」,明顯逾越一般朋友分際,嚴重破壞她的婚姻,最終導致兩人於114年4月離婚。

阿芳辯稱,她與阿德認識30年,互動如兄妹,牽手只是「鬧着玩」,並無男女情愫。但法官檢視小美提出的照片,發現兩人多次在金山、八里、石門山等地約會,不僅十指緊扣,還有親吻動作,明顯超出正常社交範圍,認定阿芳侵害配偶權屬實。

至於小美主張阿德曾開車進入阿芳住處、兩人共泡溫泉等情節,因證據不足,未被法官採信。

法院審酌,阿芳行爲確實造成小美精神痛苦,但考量侵害情節及雙方經濟狀況,判賠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