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窗簾竟勾人夫 提分手害他輕生 正宮怒告求償200萬

嘉義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小萱(化名)發生婚外情,導致家庭破裂,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嘉義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子小萱(化名)發生婚外情,導致家庭破裂,憤而提告求償2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小萱確實與阿德發生不當關係,侵害小美的配偶權,最終判決小萱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德2人同爲醫院員工,結褵多年,原本夫妻感情穩定,未料近年來丈夫行爲反常,經小美調查後,竟發現阿德與小萱關係曖昧,甚至有出遊、親密接觸等證據,令她心寒不已。

小美指出,110年6月間小萱之父母至小美家中裝設阿德所購買之窗簾,嗣因窗簾有問題,小萱於同年7月間親自至家中維修窗簾,故小萱顯知悉阿德爲有配偶之人。小美自111年10月起得知小萱與阿德關係不正常,小萱又於111年11月24承認與阿德有擁抱及接吻等行爲,造成小美情緒憂鬱、焦慮、恐慌、失眠。

小美另主張,小萱向阿德提分手致阿德在小美家中輕生,派出所及消防隊人員因而破壞門窗進入搶救阿德,致小美家中大門拆除、不鏽鋼大門損壞、1至2樓玻璃損壞、玻璃碎片及房間清潔打掃等共56,000元等;小美憤而提告,向小萱請求200萬元賠償。

小萱則在法庭上否認與阿德有不當往來,辯稱兩人僅是普通朋友,沒有超越一般社交界線的行爲。然而,法院審酌雙方通訊紀錄、約會證據後,認定兩人關係已超出一般友誼,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權。

法官認爲,儘管小美求償200萬元,但依據類似案例的判決標準,考量事件影響範圍、雙方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決小萱應賠償小美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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