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哭滿全場…未獲緩刑原因曝 合議庭:違法量身訂做且逼迫下屬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嫌護航裝潢業者習翌設計得標及侵佔公家所採購高價禮盒,新北地方法院上午依貪污圖利、泄密及侵佔公有財物等罪判刑4年6月,緩刑夢碎。合議庭指出,謝僅因個人喜好,不惜違背法令,爲廠商量身訂做標案,使下屬面對龐大壓力,故未宣告緩刑。

編輯推薦

判決指出,謝宜容在「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主視覺設計採購案」和「侵佔三節禮盒」三大案情中,共涉犯兩個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及泄密罪,和一個侵佔公有財物罪。圖利部分各處3年、2年6月徒刑,侵佔處2年6月徒刑,均褫奪公權2年;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謝宜容在全案偵審期間,從尚未到案說明便自錄道歉影片,到法院2次開庭,幾乎是哭好哭滿全場,對不起國家的栽培,對不起親友,對不起疑似遭她職場霸凌尋短的工程師,展現出滿滿悔意。只可惜合議庭審酌全般卷證後,仍未以情堪憫恕替她再度減刑,加上檢方力陳謝身爲主官卻不守法,以致上行下效,應予已非難,反對宣告緩刑,最終使謝的緩刑之路未竟全功。

合議庭認爲,謝宜容身爲北分署分署長,受國家所託執行公務,本應以身作則,遵守政府採購法令,使採購程序公平、公開,以市場競爭機制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和品質,卻僅因個人喜好習翌公司設計,爲使該公司順利承作,不惜違背法令,令下屬作爲聯繫窗口,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即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爲習翌量身訂作採購案,而違法泄密、圖利特定廠商,所爲實屬不該。

至於銜命辦理採購案的北分署下屬劉、簡、郭等人,因謝慣以高壓強勢風格領導,已明白屬意上述2採購案須由習翌承作,加上時間緊迫,若未及時順利完成招標,可能面臨謝女約談「面商」的龐大壓力只能屈從,並無圖取任何自身利益,且於偵審中自白犯行,因此予以緩刑。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遭判4年6月未獲新北地院緩刑,合議庭認爲,謝僅因個人喜好,不惜違背法令爲廠商量身訂做標案,使下屬面對龐大壓力,故未宣告緩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