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場地給外籍女做「全套」 負責人獲緩刑
陳姓男子於去年1月起在北高雄設立一家SPA會館,找阮姓女子當服務小姐兼櫃檯人員。陳男提供場地給外籍女子與不特定男客做性交易,橋頭地院(見圖)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刑5月和3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陳姓男子於去(2024)年1月起在北高雄設立一家SPA會館,找阮姓女子當服務小姐兼櫃檯人員。這家會館找了多名外籍女子兼差,頗有口碑。警方於去年7月持搜索票到會館搜索,查獲正在做性交易的兩組男女。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刑5月和3月,得易科罰金,都宣告緩刑2年,需支付國庫共12萬元。
這家會館以有外籍女子做「全套」性交易而聞名,陳男提供會所給身材不錯、高挑的外籍女子,與不特定男客做性交易,每次費用2300元,陳姓男子得700元房間費用,其餘款項歸小姐所有。
警方經蒐證,於去年7月8日晚間持搜索票到會館搜索,剛好有兩組男女正準備做性交易,另有一名男客人排隊。岡山警方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嫌,將負責人陳男與阮姓女子移送橋頭地檢署,橋檢起訴。
陳男有妨害風化前科,他落網時與阮女都認罪,橋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分別判處徒刑5月和3月,可易科罰金,2人都獲緩刑2年,但需支付國庫8萬和4萬元。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