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哭懺悔沒用!謝宜容未獲緩刑原因曝:僅因個人喜好不惜違背法令

▲謝宜容到案前曾自錄道歉影片PO網,挨批沒誠心悔過。(圖/翻攝YouTube)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涉職場霸凌逼死部屬被拔官,再被查出任內圖利廠商得標採購案、自己又侵佔公務禮品,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謝出庭認罪聲淚俱下、自稱深切懺悔,律師替他求緩刑,新北地院今(18日)將她所犯3罪合併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還可上訴。

同案另3名時任謝宜容下屬的公務員,被依圖利罪各判刑1年4月到1年8月,均褫奪公權2年,但準緩刑各2年到3年,須支付公庫各5萬元到10萬元。

至於被圖利的業者林氏兄弟,哥哥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5萬元,弟弟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2人的公司罰金3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42萬餘元。借牌給林氏兄弟的徐姓業者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他的公司罰金20萬元。

判決理由指出,謝宜容「未以身作則,僅因個人喜好林氏兄弟公司的設計,不惜違背法令,命部屬爲業者量身訂作採購案,違法泄密、圖利特定廠商,所爲實屬不該」因此未讓她緩刑,但考量她犯後態度良好,節省有限的調查資源,將她所犯3罪合併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謝宜容被起訴任內涉犯圖利等罪嫌,到新北地院出庭認罪求緩刑。(圖/記者黃哲民攝)

謝宜容去年(2024年)12月10日到案前,曾被境管防逃,到案後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今年4月起訴移審新北院獲准交保100萬元,限制住居與限制出境、出海,並佩戴電子腳環,新北院首度審理時,謝認罪痛哭20分鐘,開完庭戴帽與口罩遮臉受訪,向尋短身亡的吳姓男部屬與其家屬道歉。

今年8月11日辯論終結時,謝宜容又當庭聲淚俱下,自稱「做錯事,要付出代價,不怪任何人,我深切反省懺悔」,聲稱沒照顧好部屬、「我對不起大家!對不起國家!」她在押期間會讀《聖經》給室友聽,相信「我有罪,仍可被上帝呼召」,她請求法官「輕判我的部屬與廠商」。

辯護律師團肯定謝宜容是「優秀公務員」、一心求好求績效,想帶領部屬往前衝、努力推行任務,「出發點沒錯,錯的是手法」,現在人人喊打、什麼事看起來都很可惡,但「是否一定要她在監獄裡,用餘生悔過」、「是否稍微過苛」。

▲律師團稱謝宜容對辦公室裝修工程過度展現個人偏愛,以致部屬和廠商迎合上意,卻當庭被部屬的律師打臉「不是喔!」(圖/讀者提供)

辯護律師團稱謝宜容並非十惡不赦,也沒從標案拿到任何一毛錢,但過度展現個人偏愛,以致部屬、廠商刻意迎合上意、討好巴結,謝已被免職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建請法官「多一點寬容與理解」,依情堪憫恕給謝減刑與緩刑。

謝宜容律師團的說法,立刻被同案被告、時任北分署秘書室主任劉女的律師打臉,強調劉女「不是迎合上意喔!是迫於謝的高壓威嚇、不得不從!」同案被告、北分署聘僱人員郭女的律師也說,郭女無升遷需求、不必揣摩上意,謝的領導風格嚴厲,下屬只能配合。

本案起因於謝宜容任內涉職場霸凌部屬,導致1位吳姓男員工去年(2024年)11月4日,在分署辦公室自殺身亡,勞動部最初處理方式被疑護短、謝自錄道歉影片「連一滴眼淚都沒有」,引爆衆怒,時任勞動部長何佩珊請辭獲准,謝被記2大過免職。

▲謝宜容被指任內職場霸凌害部屬尋短,因欠缺法律上因果關係,所涉過失致死罪嫌不起訴。(圖/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新北檢偵辦認爲吳男自殺身亡,非謝宜容直接造成,與謝的領導管理行爲,欠缺法律上因果關係,將謝所涉過失致死罪嫌不起訴,卻另查出謝任內指示部屬,將北分署裝修工程、宣傳品設計共2項採購案,協助林氏兄弟的公司承攬,林氏兄弟向徐姓業者借牌投標。

謝宜容不僅藉此涉圖利業者共42萬餘元,任內又於2023年到2024年,涉將12盒「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但沒送完的三節禮盒納爲己有,價值2萬餘元。

檢方起訴謝宜容涉犯《刑法》泄密、《貪污治罪條例》圖利、侵佔公用暨公有財物等罪嫌,法定可判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因謝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建請法院對謝量處適當之刑。

至於本案謝宜容的3名部屬,被起訴各涉犯泄密與圖利罪嫌,因3人迫於謝的高壓強勢領導風格、奉命行事,犯罪動機尚非惡劣,也沒圖取自身利益,並已自白犯行,檢方建請從輕量刑、以勵自新。3名廠商與各自的公司,被起訴涉犯圖利與《政府採購法》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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