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當兵會被欺負」 役男未報到被判刑2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經臺南市政府核發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卻兩度未依規定前往指定地點報到,因而挨告;他辯稱,因爲聽別人說當兵會被欺負,他擔心被欺負,加上當時正在上班,纔沒有去報到。不過,臺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仍依妨害徵集罪,判處阿哲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阿哲未依規定報到,理由是擔心當兵會被欺負。(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臺南市政府2024年3月間核發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要求阿哲28天后在區公所大門集合,前往收訓單位駐地入營,該徵集令送達後由阿哲本人簽收,他卻無故未按時前往報到。
接着,臺南市政府在同年4月間再度核發徵集令,要求阿哲下個月報到;該徵集令送達後由阿哲的祖母簽收,但他還是沒有前往報到。
阿哲到案之後辯稱,第一次有收到通知,但第二次祖母沒有跟他說,「因爲我聽別人說當兵會被欺負,我擔心被欺負,但祖母說不會,加上我那時候在上班,所以纔沒去報到。」
不過,臺南地院法官認爲,阿哲是役齡男子,依法負有服役的義務,他明知應受徵集,卻無故未依規定報到,妨害國家兵役制度,影響國軍部隊的有效運作及服役軍人管理,行爲確實不應該,最終沒有采信他的說詞,並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5款之妨害徵集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