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1個月又惹禍!男子拒申報新住址 逃兵役下場出爐判處5月徒刑
出獄1個月又惹禍!男子拒申報新住址 逃兵役下場出爐,法官判處5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因屢次違法,出獄後再度惹上官司。原本應依法接受徵兵檢查,卻刻意不申報新住址,導致兵役通知書無法送達,檢方認定他企圖規避兵役,依法提起公訴。法院日前審結,認定他累犯情節重大,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5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每日以1000元折算。
判決書指出,阿國早年已有2次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兵役罪的前科,分別遭判處有期徒刑數月。經定應執行5月徒刑,至2021年8月才服刑完畢。不料,他出監後未滿1個月,就再度挑戰國家制度。
依照規定,役齡男子出獄後若住居所變更,應立即向主管機關申報。但阿國於2021年9月搬離原戶籍地後,卻完全未申報新地址。區公所於同年11月發函,通知他必須於2022年1月,到公立醫院接受徵兵檢查,然而通知書因無法送達,只能公告送達。即便如此,他仍未現身接受兵役檢查。
市政府因此將案件移送偵辦,檢方調查後,認爲事證明確,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5款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阿國在準備程序中坦承不諱,請求簡易判決。
法院審酌,阿國在刑罰執行完畢5年內,再度故意犯下《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有期徒刑以上之罪,依法構成累犯。且與前案同屬妨害兵役案件,顯見他對法律無敬畏心,缺乏刑罰嚇阻力,屢教不改,惡性重大。
法並指出,兵役是國家義務,徵兵檢查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環節。阿國身爲役男,卻刻意不報居所,導致兵役通知書無法送達,嚴重破壞國家兵役管理秩序,也損及國防動員公平性,行徑「實屬不該」。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日前依法宣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