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出國探病奔喪」一去不回 下場被判刑3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阿輝(化名)是役齡男子,2014年間他以留學生身分出國探病奔喪,卻一去不回,遲遲未能接受徵兵處理,因而挨告。臺中地院法官日前審理後,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阿輝以探病奔喪爲由出境,卻逾期滯留海外,遲遲沒有回臺接受徵兵處理。(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是役齡男子,2014年9月經覈准出境,以留學生的身分探病奔喪,但他明知兵役法有相關的出境期限限制,卻屆期未歸;後來經區公所催告,他仍沒有在6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

接着,阿輝的徵兵檢查通知書在2018年3月送達,並獲得簽收,但他還是沒有在排定的時間內前往醫院接受徵兵檢查。檢方認爲,經公示送達生效及催告期滿,阿輝仍滯留海外未歸,沒能接受徵兵處理,確實已經觸法,於是依法將他起訴。

臺中地院法官表示,阿輝明知役齡男子皆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卻在覈準出境後,長期滯留國外不歸,妨害役政機關對兵役事務的有效管理以及徵兵順暢,破壞兵役制度的公平性,損及潛在的國防動員兵力,行爲確實不妥。

法官考量到阿輝已經坦承犯行,態度尚佳,最終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