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中嘉出現爛尾樓 內政部提修正草案「3重點」強化預售屋履約擔保
內政部今開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記者張曼蘋/攝影
嘉義、桃園及臺中陸續出現爛尾樓。內政部今開記者會表示,爲強化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下週將預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修正草案,其中包括規範買方所繳價金應專用於工程興建等3項重點,這次因攸關消費者權益,會比一般預告期2個月更短,預告後就會送到政院審查。
內政部今開部務會報會後記者會,地政司長林家正表示,近期嘉義巨泓建設、桃園高田營造及臺中合總建設等陸續發生預售屋建案停工事件,內政部都有即時請縣市政府協助購屋民衆處理履約爭議,並轉請信託銀行暫停動支其所繳價金,會持續觀察、掌握市場是否有異常建案,並即時處理,目前初步來看包括高田營造、與臺中合總建設,都已經找到續建、接手的廠商。
林家正指出,爲強化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保障民衆購屋權益,預計下週預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修正草案」,因預售屋買賣履約期間長,爲避免建商在預售期間發生財務問題或工程延宕,導致購屋民衆損失,現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訂有5種履約擔保機制,目前建案多采用「不動產開發信託」及「價金信託」,約佔全部建案52%。
這次修正共有3個重點,首先是買方所繳價金應專款專用於興建工程項目,避免工程未動工或興建初期,買方所繳價金就被用完;其次,買賣契約應載明受託機構信託專戶名稱及帳號,讓買方可將購屋款項直接匯入信託專戶,避免遭建商私自挪用。
林家正表示,第三,有些民衆會聽到銷售人員說「保證完工」等說詞,但預售屋興建仍有風險,因此草案規定簽約時應提供信託權益說明書,讓民衆充分了解建商提供的履約擔保機制及權益保障內容,並提醒其簽約前應審慎評估風險。
林家正強調,一般預告期是2個月,但這次修法攸關消費者權益,因此會縮短,預告後就會送到行政院審查。
數十人訂購建商巨泓建設在嘉義市推出的「臻品舞」建案,建商延遲交屋失聯,形成爛尾樓。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