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辦公室激吻女同事帶回家過夜!綠帽尪揭「女女戀」傻眼提告了

人妻偷吃女同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南一名人妻小涵(化名)出軌女同事小萱(化名),不僅多次同牀共枕,還在辦公室公開牽手、親吻,引起丈夫懷疑終於坦承「女女戀」。丈夫氣憤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向兩人求償30萬元。法院審理雙方行爲與經濟狀況後,判小涵與小萱應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人夫表示與妻子小涵育有1名子女,婚姻關係仍存續,因自己工作地點在雲林,因此假日纔回小涵住所同居。沒想到,2023年4月起,他發現小涵會將女同事小萱帶回住處居住,甚至當他假日回家時,小涵也要求與他分房,並與小萱同房共枕。人夫起初認爲,小涵與小萱均爲女性,且小涵佯稱家離上班地點較近,小萱纔會來住,方便一起上班,但因兩人頻繁同居,且當他對小萱提出任何疑問,小涵都會異常激動,他開始懷疑兩人關係不一般。

人夫後來從小涵與小萱的同事口中得知,兩人不僅會在辦公室牽手,甚至還會做出親吻等親密動作,他這才知道被戴了一頂綠帽,經質問後,小涵也坦承不諱,憤而向兩人請求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新臺幣30萬元。

法院審理,經人夫提出的通訊軟體Line對話紀錄,而被告小涵與小萱經合法通知,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或證據資料供本院審酌,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第1項規定,視同自認上開事實;審酌小涵五專畢業,在餐飲業擔任店長,每月薪資約4萬元,名下有汽車及不動產等情,及斟酌原告因被告2人上開逾矩行爲現已進行離婚訴訟、被告侵害原告配偶權行爲態樣、損害程度等一切情狀,認小涵與小萱應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