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百威雙氧水豬腸風波 臺中擴大稽查高風險業者

臺中市食安處稽查人員針對生鮮豬腸產品擴大查驗。(圖/臺中市食安處)

臺中市府啓動跨局處合作,推動公有市場過氧化氫快篩檢測。(圖/臺中市食安處)

屏東縣「百威食品公司」遭查使用工業級過氧化氫(雙氧水)加工豬腸產品,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透過追溯追蹤系統,盤查問題產品,確認並未流入臺中市食品業者或市場,截至9日止,已完成51家業者稽查,均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及來源文件保存等規定;另抽驗68件豬腸產品,檢驗結果均未檢出過氧化氫。

臺中市食安處指出,10月5日接獲屏東縣「百威食品公司」使用工業級過氧化氫加工豬腸產品訊息後,立即運用追溯追蹤系統追查問題產品流向,相關產品流向涵蓋臺北市、桃園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等縣市的業者,涉案產品多已回收或銷燬,未流入臺中市食品業者。

食安處表示,截至9日止,已完成51家業者稽查,均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及來源文件保存等規定;另抽驗68件豬腸產品,檢驗結果均未檢出過氧化氫。後續仍持續稽查與抽驗,讓市民安心。

食安處說明,爲守護市民食品安全,每年抽驗市售食品原料或產品檢驗過氧化氫,自2024年至今年9月止,已完成520件檢驗,包括水產製品113件、豬腸3件、米溼製品14件、豆製品180件及麪粉製品210件,均符合規定。

因應本次事件,食安處擴大稽查量能,祭出三大食安作爲,首先全面稽查高風險業者,針對製造加工廠、輸入業、大型量販店、生鮮超市、小吃店及餐廳等高風險業者稽查;即時監測市場食品安全,與經濟發展局市場管理員配合,於零售市場採用過氧化氫檢驗試劑快篩;若呈陽性反應,將立即送回食安處複驗確認;提供民衆免費領試劑自我檢測。

食安處強調,食安零容忍,一經檢出過氧化氫,將以違反《食安法》第18條,依同法第47條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如查獲使用工業級過氧化氫,將依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0款,依同法第49條移送地檢偵辦及第44條行政裁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