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國攻讀博士 不回來當兵慘了!法辦下場出爐

男子出國攻讀博士,卻不回來當兵!法辦下場出爐,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1987年出生的男子阿國(化名),在2010年9月申請出境獲准後,前往國外攻讀博士,阿國依法最晚應於年滿30歲的那一年返國服役,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屆期無故並未返國,經區公所催告於3個月內,必須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但仍未依期限返國,導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案經市政府函送偵辦。

法院審理,法官認,阿國因爲已逾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第2項第2款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所規定,出境國外就讀博士班最高年齡限制30歲,依法應返國服兵役,卻仍然未返國經受徵兵處理。

法官考量,阿國明知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的義務,他竟然未能接受徵兵處理,破壞兵役制度的公平性,損及國防動員兵力。並考量阿國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