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耍賴躲兵役!遷戶籍、逃出國逾期不歸 下場慘了

一名居住於南投縣水里鄉的許姓役男,爲躲避兵役義務,竟使出「雙重爛招」,先是無故遷移戶籍卻不申報,導致兵單無法送達,隨後又藉申請短期出境的名義,滯留泰國長達數月,即便家鄉公所多次公告催告,仍相應不理。(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一名居住於南投縣水里鄉的許姓役男,爲躲避兵役義務,竟使出「雙重爛招」,先是無故遷移戶籍卻不申報,導致兵單無法送達,隨後又藉申請短期出境的名義,滯留泰國長達數月,即便家鄉公所多次公告催告,仍相應不理。南投地院審理後,認定許男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位許姓役男原設籍於南投縣水里鄉,但他竟在112年9月及10月間,兩度偷偷將住居所遷移至桃園中壢與臺北市,卻從未依法向水里鄉公所辦理申報,意圖切斷與戶政、兵役單位的聯繫。

水里鄉公所於112年11月寄發徵兵檢查通知書,但因許男早已「人去樓空」,導致他未能按指定日期接受兵役體檢,首次規避成功。

許男食髓知味,竟變本加厲。他於113年3月間,透過「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系統」獲准出境前往泰國。按規定,短期出境期限僅有4個月,必須在同年7月20日前返國,但許男竟從此「耍賴」滯留海外,逾期不歸。

爲此,南投縣水里鄉公所不得不在113年8月及12月兩度發佈公告,催告許男返國履行兵役義務,並以公示送達方式寄發徵兵檢查通知書。然而,許男依舊置之不理,再度爽約未到檢。

許男自以爲能長期逍遙法外,最終仍在114年5月7日於桃園國際機場入境時,當場被航警以通緝犯身分逮捕,並移送法辦。

南投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許男明知自身爲役齡男子,卻以不申報遷徙、出境逾期不歸等手段,惡意逃避兵役責任,長達近一年半的時間無法接受徵兵處理,嚴重妨害國家兵役行政的公平與效率。審酌他雖坦承犯行,但已有詐欺、毒品等多項前科,品性不佳,因此判處4月徒刑,以示懲戒。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