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父持刀嗆「想殺人」 兒受驚嚇求償90萬結果出爐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一起父子間的侵權行爲損害賠償官司,兒子指控父親多次恐嚇甚至動手毆打,求償9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一起父子間的侵權行爲損害賠償官司,兒子指控父親多次恐嚇甚至動手毆打,求償90萬元。法院審理後,僅認定父親一次持刀恐嚇行爲成立,判決父親應賠償兒子3萬元。可上訴。
原告兒子阿強(化名)主張,與父親阿勇(化名)及母親同住基隆期間,父親多次對他施以恐嚇及傷害行爲。他指控,父親曾在112年5月間與家人衝突時,怒嗆「想殺人」,並將廚房菜刀藏於鐵架與牆壁間,讓他發現後心生恐懼。此外,他還指控父親後續有揚言潑汽油、讓房子變凶宅、「以命換命」,甚至徒手毆打他導致嘴角流血等行爲。
對於兒子的指控,父親全數否認。基隆地院審理後,根據相關事證,僅認定112年5月間的第一次持刀恐嚇行爲成立。法官指出,被告在警詢及刑事庭中均已坦承此行爲,且該案已經刑事判決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日確定。此行爲已侵害兒子的自由權,情節重大,因此判準精神慰撫金3萬元。
至於兒子提出的其他恐嚇與傷害指控,法院認爲均證據不足。例如,父親在通訊軟體傳送「我本來是想以命換命」的訊息,法官認爲前後文意在表達歉意、尋求原諒,屬於內心想法陳述,並非恐嚇行爲。而傷害及其他恐嚇行爲,也因原告於警詢時曾表示未受實際傷害,且缺乏其他具體事證,均遭法院駁回。兒子最終僅獲得3萬元賠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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