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狠刺心臟殺人!父爲未成年兒頂罪 法官判決結果出爐

未成年兒子殺人父親頂罪 法官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淡水區某裝潢公司2024年5月發生命案,張姓員工持菸灰缸重擊李姓前員工,陳姓老闆的未成年兒子則持刀殺害李男,陳男到案謊稱他一人所爲,臺灣高等法院依頂替等罪判9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張、陳姓少年部分另案審理中。

陳男是工程行之負責人,與李姓前員工有金錢糾紛,2024年5月5日晚間,2人相約在新北市淡水區工程行協商,因協議無果,雙方一言不合,陳先拍桌斥責李並朝其丟擲茶杯,李將預藏之開山刀抽離刀鞘。

陳男持放置牆邊的鐵棍接續戳、刺被害人身體,致李受有雙上肢數處擦瘀傷、左腰及右前臂瘀斑等傷害,在場之張姓員工(另案審理)見狀上前持菸灰缸敲擊李頭臉部,陳的兒子即陳姓少年(另經原審少年法庭判決)隨後持摺疊刀戳刺李之心臟、背部等處,導致李左心室破裂、左側肺葉撕裂傷等傷害而不支倒地。

經在場其他人士將李送醫救治,仍因左脅銳器傷,穿透左心室壁造成心臟損傷及大量出血,於翌(6)日凌晨不治死亡。陳男因認事端肇始於己,意圖使張及陳姓少年隱避,基於頂替犯意,向據報到場之警員謊稱僅其一人攻擊被害人等不實情節,頂替張及陳姓少年。

高院考量陳男在法院審理時,自白坦承全部犯行等犯後態度,犯頂替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傷害罪判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9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