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妻「中午幽會」偷情4年! 尪拿簡訊截圖告上法院卻吞敗
嘉義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憤怒提告阿勇(化名),指控對方明知他已有家庭,仍苦苦追求其妻小美(化名),導致家庭破裂,因此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嘉義一名人夫阿德(化名)憤怒提告阿勇(化名),指控對方明知他已有家庭,仍苦苦追求其妻小美(化名),導致家庭破裂,因此求償100萬元。然而,案件審理後,法官認爲證據不足,最終判決阿德敗訴。可上訴。
阿德指控,妻子小美於110年底透過微信認識阿勇,兩人關係逐漸升溫,不僅頻繁聯繫,更於113年9月27日一同現身百貨公司及公園,甚至多次在中午時段進入旅館發生關係。阿德透露,直到113年9月28日接到阿勇妻子阿芳(化名)的來電,並收到「鐵證」照片後,他才揭發這段不倫戀情。
阿德憤而質問妻子,小美才坦承兩人交往已有4年。然而,阿勇在事件曝光後,先是發訊息向阿德道歉,保證不再聯絡小美,但隨後卻又積極聯繫,甚至承認破壞小美的家庭,揚言「往後餘生會加倍補償」,這讓阿德確定阿勇纔是主動「誘拐」妻子的人。
此外,阿勇的妻子阿芳更曾於111年7月16日氣憤難平,直接跑到阿德家門前大吵大鬧,甚至多次監視小美的行蹤,試圖阻止她與阿勇繼續往來。
面對指控,阿勇則堅決否認。他表示,小美是人壽保險的業務員,兩人僅是業務往來關係,並無發生任何不正當關係。至於手機簡訊內容,阿勇解釋,自己只是基於誤會纔會提到「破壞家庭」的字眼,絕非承認外遇。此外,小美也在警方偵訊時全盤否認與阿勇交往或發生性行爲。
法官審理後發現,阿德雖提出手機對話截圖,但無法證明兩人確實存在超越一般朋友的關係。加上小美在偵訊時堅決否認,法院最終認定阿德未能舉證阿勇確有侵害配偶權的不法行爲,因此駁回訴訟及假執行聲請。仍可依法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