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傳訊女同事「我就是要寵你」 妻拿摩鐵帳單提告竟敗訴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告被告小萱(化名),指控她與其丈夫阿德(化名)發生不正當關係,破壞其婚姻幸福,並要求賠償損失80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告被告小萱(化名),指控她與其丈夫阿德(化名)發生不正當關係,破壞其婚姻幸福,並要求賠償損失80萬。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爲小美未能提供足夠證據支援其主張,最終駁回其賠償請求。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96年結婚,並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小美指控,當她的丈夫阿德與被告小萱展開親密交往,造成其婚姻出現危機,並嚴重影響其家庭生活的安全與和諧。小美進一步聲明,小萱的行爲嚴重侵害了其配偶權,並要求賠償80萬元及利息。

小美提出阿德與曉萱進出汽車旅館消費紀錄,及阿德向小萱表示:「我就是要寵着你,要你任性,要你自由自在,無拘無束,笑得無比燦爛,我愛你」。證明2人有不正常親密交往。

小萱則反駁稱,自己與阿德僅爲同事關係,曾幫助阿德解答關於婚姻的困惑,並未與其發生不當關係。小萱強調,小美的指控完全是基於猜測與臆測,並提出了其就醫紀錄和部分訊息證據,小萱向阿德表示「我撐不下去,我不想再難過,等你解決後再往來吧,也許這樣你可以沒有壓...」。小萱向阿德表示:「今天晚上來找我,到了跟我說」。以證明自己並未有任何不法行爲。

法院審酌,小美未能提出足夠證據,僅依賴片段訊息和部分金融卡消費通知書,這些證據無法證明小萱與阿德之間有超越普通朋友的交往行爲。法院指出,小美所提供的證據無法確立小萱與阿德之間有婚外情或其他侵害配偶權的行爲,因此駁回了原告的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