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因應新需要新挑戰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6月25日電 題:聚焦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因應新需要新挑戰

中新社記者 李曉喻

作爲與民衆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一部法律,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三審稿目前正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在分組審議中,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等圍繞矯正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等展開討論,對草案進一步提出建議。

矯正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近年來,中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量上升明顯,一些嚴重犯罪案件更是引發對“犯罪低齡化”的廣泛關注。

此次提請審議的修訂草案三審稿按照教育和處罰相結合原則,對未成年人違反治安管理相關規定作了進一步完善。例如,草案三審稿明確,對14-16週歲以及16-18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14-16週歲一年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執行拘留。

此外,草案三審稿還規定,對因不夠年齡不予治安處罰或者不執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應當依照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規定,採取相應矯治教育等措施。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紀恆認爲,這一規定充分體現了對未成年人“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有助於避免未成年人滑向犯罪深淵,以“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方式矯正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肖捷稱,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問題成因複雜,建議有關方面加強協同合作,在繼續深入做好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教育的同時,進一步加強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預防和治理工作。

治安違法記錄封存

根據此前各方提出的建議,草案三審稿對治安違法記錄封存作出規定,明確違反治安管理的記錄應當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或者公開,但有關國家機關爲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違法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鐵凝表示,這一規定呼應了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也是促進社會更加和諧穩定發展,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客觀需要。

因應新技術發展挑戰

近年來,隨着科技不斷髮展進步,網絡直播、人工智能等新行業新業態不斷涌現,在給人們帶來生活便利的同時,也給治安管理帶來一系列新挑戰。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可表示,在互聯網技術迅猛發展、新型違法犯罪行爲出現的背景下,治安管理處罰法迫切需要修訂。草案三審稿中對網絡犯罪的明確界定和嚴厲打擊、對執法程序的進一步規範和細化等,有助於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委員於旭波建議草案增加針對網絡暴力行爲的處罰規定。他直言,近年來,通過網絡發佈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網絡暴力違法犯罪行爲多發頻發,給當事人身心造成傷害,嚴重污染網絡環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慧瓊則建議,納入對深度僞造(AI換臉)等新技術侵權的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