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溼地保護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爲貫徹落實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推進民主立法,擴大公民有序參與,進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質量,市人大常委會現向社會公開徵求對《福州市溼地保護管理辦法(修訂草案)》的意見。該法規徵求意見時間自即日起至2月20日,歡迎社會各界踊躍建言獻策,市人大常委會將逐條梳理並認真研究,積極吸納到法規二審稿中。
溼地是福州寶貴的生態資源,《福州市溼地保護管理辦法》於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隨着《中華人民共和國溼地保護法》、新修訂的《福建省溼地保護條例》陸續頒佈實施,對福州市溼地保護管理提出新的要求。爲更好體現福州市溼地保護的“福馬融合協作”“溼地與城市交融”等特色,更好落實溼地保護責任,紮實推進福州市創建國際溼地城市工作,進一步修改完善溼地保護管理辦法很有必要。
據悉,此前市有關部門已多次組織調研論證、多方徵集意見建議,並學習借鑑廣東、陝西、山西、浙江杭州等國內先進省市的溼地保護立法經驗。法規修訂草案已提交去年10月召開的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初審。爲做好法規審議工作,市人大常委會創新採取“立法+監督”組合拳方式,先行聽取審議了市政府關於溼地保護與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記者還了解到,提交初審的《福州市溼地保護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在“溼地與城市交融”方面,對西湖等城市溼地、山仔水庫等水庫溼地、閩江河口等濱海溼地以及閩江流域福州段溼地的保護修復作了細化規定;在“福馬融合協作”方面,增設了鼓勵福州和馬祖共同開展中華鳳頭燕鷗等珍稀物種的種羣監測和行爲研究、溼地生態系統本底調查,支持建立福馬溼地生態自然教育基地等內容。(記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