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稿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28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賈驥業)今天起,國家稅務總局會同財政部研究形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進一步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鞏固和拓展稅收改革成果,更好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和引導稅法遵從,爲廣大經營主體特別是合規經營的納稅人營造更加法治公平的稅收營商環境。

作爲調整稅收徵納行爲的重要基礎法律,現行稅收徵管法於1993年實施,2001年全面修訂,2013年、2015年配合商事制度改革對個別條文進行了修正。隨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以及法治建設和財稅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現行稅收徵管法與徵納實踐不適應的問題日益凸顯,亟需進行修訂。

據瞭解,徵求意見稿共106條,較現行稅收徵管法新增16條、刪除4條、修改69條。章節設置保持現行稅收徵管法基本架構,修訂主要聚焦於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以及更好適應新經濟新業態發展、對接個人所得稅等新稅制改革、加強與新修訂或出臺的相關法律銜接等方面,進一步營造法治公平的經濟稅收秩序。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修訂堅持3個統一原則,即法治與改革相統一、守正與創新相統一、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與規範稅務執法相統一。一方面,將近年來商事制度改革、稅收徵管改革發展實踐證明的成熟有效的稅收徵管制度和措施上升爲法律,並與進一步深化稅收改革的要求相銜接;另一方面,既保留經過多年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徵管制度,又增加適應數字經濟發展的創新規定。此外,還更加註重強化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優化營商環境,同時,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嚴格規範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爲,體現良法善治。

具體來看,在順應數字經濟發展新形勢方面,徵求意見稿新增平臺經營者報送涉稅信息、平臺經營者配合稅務檢查等規定,有利於健全數字經濟常態化監管法律制度,護航新經濟新業態持續健康發展。同時,要求平臺企業按規定向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從業人員的身份信息和與納稅有關的信息;明確電子憑證、資料的法律效力等。

對公衆特別關注的信息安全問題,徵求意見稿也專門做了制度安排。比如,徵求意見稿規定,稅務機關對依法獲取的信息應當嚴格保密,只能用於徵收管理用途,不得向其他單位和個人披露,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據悉,此次徵求意見將持續至4月27日,公衆可以通過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郵寄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