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就《貨幣經紀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形成《貨幣經紀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提出,未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准,任何單位和自然人不得擅自設立貨幣經紀公司,或者變相從事貨幣經紀公司業務,不得在機構名稱中使用“貨幣經紀”字樣。(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