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智通財經APP獲悉,中國證監會就《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此次修訂重點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完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管制度,從任職、履職、離職等方面進行全面規範,督促董事高管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二是健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激勵約束機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規定董事高管薪酬與公司經營業績、個人業績相匹配,促進董事高管和公司更好實現利益綁定。三是規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爲。嚴格限制可能對上市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進一步完善關聯交易審議責任、決策要求。四是做好與其他規則的銜接。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等,完善公開徵集股東權利以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職責等規定,提升規則協調性。
原文如下:
中國證監會就《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意見》,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爲,推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以下簡稱《治理準則》)進行了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現行《治理準則》在《公司法》框架下,立足中國國情、借鑑國際經驗,對上市公司治理提出規範要求,在推動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此次修訂重點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完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管制度,從任職、履職、離職等方面進行全面規範,督促董事高管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二是健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激勵約束機制,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規定董事高管薪酬與公司經營業績、個人業績相匹配,促進董事高管和公司更好實現利益綁定。三是規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爲。嚴格限制可能對上市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同業競爭,進一步完善關聯交易審議責任、決策要求。四是做好與其他規則的銜接。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等,完善公開徵集股東權利以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覈委員會職責等規定,提升規則協調性。
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中國證監會將認真研究各方反饋意見,進一步修訂完善後按程序發佈實施。
本文編選自“中國證監會官網”,智通財經編輯:徐文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