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新總部花落北士科 地上權爭議可望循2模式解套
輝達臺灣新總部可望落腳北士科,考量包括臺北市有AI發展的總部羣聚效應,還有地理區位、總部土地需夠大、人才、交通便捷等。本報資料照片
輝達新的臺灣總部將落腳士林北投。據瞭解,黃仁勳屬意北士科有諸多考量,包括北市有AI發展的總部羣聚效應,還有臺北市地理區位、總部土地需夠大、人才、交通便捷等考量。最關鍵的是臺北市長蔣萬安積極爭取,並親自與黃仁勳電郵往返。
據瞭解,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年初就組專案小組,全力協助輝達找總部,只要輝達想看的地,市府立即提供資訊與協助。選址過程輝達最喜歡的是花博這塊地,但考量地底下可能有貝冢遺址,恐有文資問題,才找到士林北投。
李四川說,輝達找總部條件,除北市區位優勢、交通方便外,也相當要求環境好,最後選中北士科也是因爲旁邊有基隆河,對方還曾笑稱「輝達總部都要有河」。
爲爭取輝達到臺北市,蔣萬安除與黃仁勳親自電子郵件往返,蔣也指示同仁積極協助,並指派李四川擔任召集人,指示產發、地政局協助輝達「將總部選址談下來」。沙盤推演可能的地點,幕僚並親自帶對方團隊到可能的選址地點,包括花博、南港、鬆南等場地。
由於輝達屬意的北士科T17、T18,北市府已於二○二二年時,以設定地上權案由新光人壽得標。外界認爲,後續新壽、輝達可能循兩種模式,一是辦理「地上權契約移轉」;一是新壽蓋好出租輝達。
北市地政局土開總隊副總隊長範幹峰表示,如果新壽要辦理「地上權契約移轉」,新壽需先蓋好建物、並取得使用執照,辦完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還要有第三人承諾接受原本契約內容的「承諾書」,接下來就會依合約,由市府決定是否同意移轉。
第二種模式是新壽蓋好後出租輝達,變成新壽「房客」,範幹峰說,依地上權合約,新壽建物蓋好,依合約本來就可以委託第三人經營、或出租給第三人。
知情人士透露,新壽先前已和輝達簽署保密協定,近期內應會正式簽約。首先,會採取變更設計的方式,朝輝達美國總部的方向設計,並繼續申請建照及使用執照,兩年後蓋好出租給輝達。透過這種方式,蓋好後地上權的所有權仍屬於新壽,輝達則以租用的方式使用,如此就不會違反北市府的地上權規定。
新光金昨對此無法評論,一切以臺北市政府的說法爲主。
至於外界恐質疑新壽「低價繳租金、高價收租金」?知情人士說,「輝達不是笨蛋」,市府和新壽的合約都是公開,都能看到租金價格。雙方談完條件纔是第一步,「輝達希望二○二七年蓋成,所有事情取決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