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民政處長涉查水錶案交保撤銷 高分院裁定理由曝光
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查水錶案50萬元交保,遭高分院撤銷,發回地院更裁。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及罷免查水錶案,涉犯個資法,花蓮地方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花蓮高分院今天裁定發回地院更裁,法官認爲,明良臻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若不羈押,有使案件陷於晦暗不明的可能。花蓮地院排定明天下午3時再開羈押庭。
花蓮市戶政事務所上月派員查對罷免連署人身分,挨批「查水錶」,多位議員直指明良臻是幕後黑手,檢調前天展開搜索,並將明良臻等7名被告帶回,檢方僅聲押明良臻,其餘6名被告均交保,花蓮地院開羈押庭,駁回羈押聲請,裁定明良臻50萬元交保。
檢方不服,提出10點抗告,花蓮高分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花蓮地方法院另爲適法處理。
花蓮高分院晚間表示,發回主要理由有幾點,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資料,認爲被告確實犯罪嫌疑重大;且基於被告在搜索前及搜索時的作爲,以及考量目前偵查時程,認爲被告有勾串、滅證之虞。
高分院也認爲,審酌被告職務權力、影響力、案件利害人關係等,若不羈押, 有使案件陷於晦暗不明的可能,爲保全證據及日後追訴、審判程序不受干擾,難認定沒有羈押的必要性,地院裁定免押,要求不得與本案相關共犯及證人聯繫,難認爲完備,有再行審查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