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砍女友31刀!臺中情殺案少年犯嫌 移審苗栗少年法庭

駱嫌狂砍女友31刀,臺中地院今裁定轉移苗栗少年法庭審理。(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9月發生一起情殺案,17歲駱姓少年疑不滿21歲顏姓女友另結新歡,竟約出來見面時將其殺害。因駱嫌未成年,遭逮後送臺中地院少年法庭審理,中院今表示,考量被告戶籍地爲苗栗,依被告最佳利益爲考量,裁定全案轉移苗栗少年法庭審理。

警方17歲駱姓少年疑因不滿女友另結新歡,於9月16日上午9時許,約21歲的顏姓女子在她住家附近見面。駱嫌帶着40公分長刀到現場,顯示早已預謀犯案。交談過程中,駱嫌便持長刀猛砍顏女31刀,之後騎着無牌機車逃逸。

事後附近民衆發現顏女倒臥沙鹿區忠貞路櫻花隧道旁,趕緊上前查看,但已倒臥血泊明顯死亡。逃逸的駱嫌騎機車到苗栗,再轉搭火車至彰化。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最終在彰化摩鐵將駱嫌逮捕。

遭逮後,臺中地院少年法庭,認爲駱嫌有情緒控管不佳、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情形,依法裁定收容少年觀護所。

臺中地院今表示,駱嫌戶籍地爲苗栗,依最佳利益等條件,法官裁定全案轉移到苗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後續將由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