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刀砍殺女友!17歲少年「犯案計劃縝密」 高大成怒轟:應死刑

法醫高大成表示,這起命案並非一般單純情殺,而是因金錢糾葛引爆的「財殺」,應判死刑。(圖/中時資料照)

臺中沙鹿16日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20歲顏姓女大生與17歲駱姓少年(前男友),要討回之前借出去的錢,便相約見面,沒想到,女大生竟遭亂刀砍死,駱嫌逃亡至彰化落網。法醫高大成分析,這起命案並非一般單純情殺,而是因金錢糾葛引爆的「財殺」,若是輕判恐對社會造成重大風險。

法醫高大成指出,若爲單純情殺,傷口常集中於臉部,傷口卻主要集中在腹、胸與背等要害位置,臉部並無明顯刀傷,反映攻擊重心直指致命位置。顏女背部中刀顯示曾嘗試逃跑卻仍被追砍,從而判斷行兇意圖明確,不屬一時情緒失控的「情殺」模式,反而更像因金錢糾紛而起的故意傷害致死。

他並指出多項行爲顯示犯案有預謀,駱嫌到場前拆下機車車牌、預藏長刀,行兇後又變裝搭火車、刻意在非地緣地區藏匿,並在逃逸期間與角頭表示「要先去唱KTV、摩鐵開房間完再去自首」,這些都突顯其思考模式已異於一般青少年,行事周詳且冷靜,並非單純情緒失控所致。

此外,高大成認爲,駱嫌的行爲可能與家庭教養及成長環境有關,懷疑少年從小在金錢觀念或紀律管教上出現偏差,導致其將金錢視爲重要價值,甚至走向以暴力解決糾紛的極端思維。他也認爲,駱男的心理與行爲呈現出「金錢很重要」、「兇殘是對的」、「社會對不起我」等反社會想法,顯示其病識感不足、悔意欠缺,應予高度警覺。

高大成重申反廢死立場,直言憂心未成年身分恐導致量刑寬容,駱嫌或僅服刑三至五年便重返社會,屆時年僅二十二歲,危險性依舊極高,「這種人很可怕,社會如果再原諒這種卒仔,就沒天理了」。他並指出,從傷勢特徵、作案前後的準備與逃逸行爲研判,本案屬「預謀殺人」,呼籲司法量刑應更審慎,不能僅因未成年而一律從輕,強調此類案件更顯示極刑仍具必要性,以遏止憾事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