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44秒狂砍女友31刀!17歲男殺人罪護送少年法庭
▲駱姓少年今日下午被依殺人罪護送至少年法庭。(圖/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一名駱姓少年持刀瘋砍顏姓女友,案發後騎車跑回苗栗,又搭乘火車南下彰化投宿旅館,昨日火速落網。警方昨日傍晚將人逮捕後,需在24小時後移送,今日15時10分左右,依殺人罪將駱姓少年護送少年法庭,若法院裁定收容,將會被送往少年觀護所;但也有可能因爲涉及重罪,被法官送交地檢署依通常程序處理。
昨日上午,駱姓少年不滿顏女與其分手,約對方到沙鹿區忠貞路談判,雙方一言不合,駱男竟拿出預先買好的長刀,短短44秒內瘋狂砍殺顏女31刀,顏女慘死街頭,駱男把兇刀丟在現場後,騎乘借來的機車逃往苗栗苑裡,之後又搭火車前往彰化躲藏,警方鎖定動向後將人逮捕。
案發地對面的工廠監視器拍下,當時駱姓少年在短短44秒內,以揮、砍、刺、劈等方式對顏女瘋狂揮砍31刀,且過程中一度折返,踹了一腳後再補數刀,手段十分兇殘,目擊者更透露在現場曾聽到顏女求饒苦稱「對不起」,但駱姓少年仍毫不留情、殺紅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