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情殺是「財殺」?她遭小男友亂刀砍死 高大成揭關鍵
臺中女遭17歲男友亂刀砍死,法醫高大成表示「財殺大於情殺」機率高。(圖/翻攝畫面)
臺中沙鹿今(16)日發生一起兇殺案,一名21歲顏姓女大生與17歲駱姓男友見面,沒想到駱嫌因不滿她另結新歡,持40公分長刀猛砍31刀,將顏女當場砍死。駱嫌犯案後逃逸,最後在彰化一間摩鐵落網。法醫高大成分析表示,從砍殺的部位,駱嫌明顯是預謀行兇,意圖致人於死,財殺的可能性大於情殺。
高大成指出,這起命案中死者臉部並未受傷,顯示財殺的可能性較高,「財大於情」。他進一步說明,通常第一刀出血量最大,呈現剁開狀,之後刀傷的位置會逐漸出血較少,因此兇嫌明顯是鎖定要致人於死地。反之,若一開始沒有殺意,通常第一刀不會下得這麼重,可能是在後續情緒失控纔會越砍越重。
針對兇嫌帶着40公分長刀赴約,高大成認爲,這顯示其有明確殺人意圖,一般若僅是威嚇,多會攜帶短刀。他並強調,死者第一刀遭砍的位置,就能推測兇嫌的目的與「結局」。既然死者臉部未受傷,他認爲單純的感情糾紛可能性較低。
回顧案發經過,17歲駱嫌疑因不滿21歲顏姓女友另結新歡,雙方約於16日上午在臺中沙鹿區忠貞路旁的櫻花隧道見面。駱嫌在到場前,先拆下自己的機車車牌,並預藏40公分長刀。兩人會合後談了10多分鐘,駱嫌隨即掏刀猛砍顏女,對方即使求饒仍不放過,離開前還踹了她一腳。
事後,駱嫌騎着無牌機車逃逸,附近民衆趕緊上前查看並報警。警消抵達時,顏女已倒臥血泊,明顯死亡。駱嫌隨後騎車至苗栗,再轉搭火車到彰化,途中還向自己的老大報告,稱要先去唱KTV、再到摩鐵開房,之後晚點再投案。最後警方於下午3時許在彰化一間摩鐵將他逮捕,詳細犯案動機仍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