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子”標準來了 事關房子的面積、層高、噪聲、採光……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3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趙麗梅 記者 張均斌)“好房子”標準來了。今天,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國家標準《住宅項目規範》(以下簡稱《規範》),對住宅的居住環境、建築空間、結構、室內環境以及建築設備都進行規定,並將於5月1日起實施。
《規範》提到,住宅項目建設應以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爲目標,並遵循以下原則:經濟合理,安全耐久;以人爲本,健康舒適;因地制宜,綠色低碳;科技賦能,智慧便利。
在套內空間方面,《規範》提出,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於5平方米;兼起居室的臥室使用面積不應小於9平方米,臥室短邊淨寬不應小於1.8米。廚房的使用面積不應低於3.5平方米。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集中配置的衛生間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2.5平方米。
新建住宅建築的層高不應低於3米,臥室、起居室的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6米,局部淨高不應低於2.2米,且局部淨高低於2.6米的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三分之一。其中廚房、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2米。
住宅的電梯配置備受關注。《規範》明確,新建住宅建築最高入戶層爲四層及四層以上,或最高入戶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9米的建築,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1臺電梯。最高入戶層爲12層及12層以上,或最高入戶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33米的住宅建築,每個住宅單元應至少設置2臺電梯。
另外,既有住宅建築加裝電梯,不應影響建築結構安全性和正常使用功能,加裝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於320kg,轎廂門淨寬不應小於0.8米。
值得關注的是,《規範》還對建築的聲環境、光環境、熱環境進行了規定,其中,在光環境方面,每套住宅應至少有一個臥室或起居室能滿足日照標準,每套住宅臥室、起居室、廚房均應有直接採光。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