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子”國家標準發佈 對市場影響幾何?
本報記者 吳靜 盧志坤 北京報道
多方推動下,“好房子”國家標準正式落地。
3月3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住宅項目規範》(以下簡稱《規範》),要求住宅項目建設應以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爲目標,遵循“經濟合理、安全耐久,以人爲本、健康舒適,因地制宜、綠色低碳,科技賦能、智慧便利”的原則,規範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國經營報》記者瞭解到,近兩年,新建商品房市場逐漸向改善型過度,《規範》落地後,將住宅建築標準整體拔高,好產品供給的示範效應會不斷增強,從而驅動換房鏈條。
層高不低於3米
隨着住房供求關係發生變化,建設符合市場需要的“好房子”、提供好服務成爲房地產行業發展新模式的重要內容。近兩年不少地方持續優化土拍規則、改善土地規劃設計條件和套型要求,引導和鼓勵房企打造更優質的產品。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完善標準規範,推動建設“安全、舒適、綠色、智慧”的“好房子”。
在3月9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民生主題記者會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倪虹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調研瞭解到,大家對“好房子”有幾個“度”需要重點關注,即房間的高度、溫度、溼度、淨度和亮度,以及採光度。
倪虹指出,“好房子”離不開新科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接下來一方面將大力推廣惠民實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着力解決隔音不好、滲漏、開裂、反味等大家最關心的問題,另一方面,會積極推廣全屋智能。
此次《規範》規定,新建住宅建築層高不低於3米。臥室、起居室的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6米,局部淨高不應低於2.2米,且局部淨高低於2.6米的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三分之一。
若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爲臥室、起居室時,室內淨高不低於2.2米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室內使用面積的三分之一。
據瞭解,此前我國實行的住宅層高標準,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佈的《住宅設計規範》中規定,住宅層高宜爲2.80米。“宜”是建議性要求,所以各地具體執行的時候,高低略有不同。
其中,北京市的《住宅設計規範》對於商品房的層高標準是不得小於2.8米,以保證室內淨高不低於2.5米。
室內空間方面,《規範》提出,臥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5平方米。廚房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3.5平方米。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集中配置的衛生間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2.5平方米。
在新建住宅隔音、防滲漏、抗震等性能指標方面,該《規範》對建築內的電梯、空調室外機等設備傳播到臥室、起居室內的噪聲,規定了嚴格的限值。
此外,《規範》還提出了,4層及以上住宅設置電梯;提高陽臺等臨空處欄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動通信信號覆蓋到公共空間和電梯轎廂內;要求空調室外機安裝在專用平臺;規定了不同氣候區供暖、空調設施設置要求等。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公告,該《規範》爲國家標準,是一項強制性工程建設規範,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
這意味着,如果國家或各地現行的建設標準中有不一致的,以新《規範》爲準。
對樓市影響幾何?
業內關注規範落地後,對市場影響幾何。
首先,對於房企而言,層高從2.8米提高到3米,提高隔聲指標和隔聲性等會增加建築成本。
不過,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指出,現在隨着智能建造水平提高,造樓機、機器人、裝配式的應用,建築施工效率也在提高,縮短施工時間可節省人力、財務成本。另外,住宅產品品質提高後,會在價格上有所體現。“房子迴歸居住屬性,大宗商品屬性,也必然像其他大宗商品一樣,會存在品質差異的加成。”
從近兩年新房市場銷售趨勢來看,消費者正在從“有房住”向“住好房”轉變,更加註重居住品質和舒適度。改善型項目在熱點城市中心區域的去化週期普遍在10個月以下。不少高端改善盤價格雖高,但因產品力突出,仍能實現高去化率。
與此同時,多數核心一、二線城市地方政府在覈心區域積極儲備地塊,支持開發商打造高品質住宅。此外,隨着土拍規則鬆綁,多數城市地塊已無銷售指導價限制。
《規範》落地後,是否會對開發商存量在售項目造成衝擊?一位房企營銷負責人告訴記者,從2023年開始,剛需客羣大多數開始轉向二手住房和租賃居住,新房市場所吸納的主要是改善型住房需求。
據李宇嘉介紹,近年來新房市場供給的項目,基本上已開始向配套完善、品質優越、服務良好、功能先進的“好房子”靠攏。很多改善型產品,特別是一些低密度的項目,已經開始試行3米層高,在層高、隔聲、降噪、安全等方面加大投入,同時加大服務“一老一小”等方面的配套設施投入,甚至開始“內卷”式競爭。
此次《規範》則是針對所有購買新房的人羣,將住宅建築標準整體拔高。他指出:“對於市場上已經面世的改善型住房,開發商競爭的是‘上限指標’,或高限指標,即已經超越了底線指標,所以影響並不是很大。”
總體來看,李宇嘉指出,自2023年以來,新建商品房市場逐漸由改善型需求主導,但符合改善需求的房源比較少。現在《規範》發佈以後,新房消費底線標準提高,好產品供給的示範效應會不斷增強,從而帶動換房鏈條,包括本不打算換房的人羣,也因爲看到了綜合品質更高、價格更適宜的新房產品,從而驅動改善需求。
同時,換房需求釋放出來以後,也會帶動二手房掛牌,這對於新市民、年輕人“上車”是有幫助的。“上車以後,由於住房消費成本低,不影響生活消費,更有動力在未來改善居住品質,購置高品質的好房子,從而帶動構建先租後買、先小後大,先上車後改善、逐步提升居住福利的梯度購房消費模式,這是我國房地產可持續發展的路徑,也是房地產發展的新模式。”他表示。
(編輯:王金龍 審覈:童海華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