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布食品安全標準影響幾何

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50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9項標準修改單。截至目前,我國已累計發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1660項,包含2萬多項指標,涵蓋全部340餘種食品類別。國家衛生健康委食品司副司長宮國強介紹,標準體系中的通用標準、產品標準、生產經營過程規範、檢驗方法四大類標準相互銜接,覆蓋從農田到餐桌全鏈條,規範從過程到產品各環節,保護從一般到特殊全人羣。

新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將對消費者產生哪些影響?記者對此展開了調研走訪。

落實“三減”計劃

提升健康素養

家住北京豐臺區的宋燕女士在購買食品的時候會關注配料中的含糖情況,儘量選擇購買低糖或無糖產品。“近年來,兒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持續上升,我儘量少給孩子吃容易造成肥胖的食品。”宋燕道出了許多家長的共同心聲。

當前,我國人羣面臨的健康問題主要集中在肥胖等慢性病的高發以及由慢性病導致的其他疾病,這是公共衛生防控工作的重點與難點。高鹽、高糖、高脂,包括高飽和脂肪等食物的較多攝入是引起肥胖、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他代謝性疾病等慢性病的危險因素。

爲落實“三減”健康生活方式,減少肥胖、心腦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的發生率,新標準營養成分表中強制性標示內容在原有“1+4”的基礎上增加爲“1+6”,也就是在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的基礎上,增加了飽和脂肪(酸)和糖兩項內容。

“兒童青少年時期是口味形成的關鍵期,要從小引導孩子們的健康飲食理念,培養科學飲食習慣。”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主任鍾凱介紹,本次標準修訂要求預包裝食品應標示“兒童青少年應避免過量攝入鹽油糖”,引導兒童青少年認識鹽油糖對健康的雙重影響。

消費者想要了解食品的真實屬性,正確閱讀配料表、營養成分表等食品標籤信息是關鍵。科信食品與健康信息交流中心副主任阮光鋒介紹,通過配料表可以瞭解食品中每一種配料,包括食品添加劑的真實使用情況;通過營養標籤,可以充分了解食品的營養信息。“新標準的發佈只是第一步,後續建議消費者主動學習食品標籤信息,從而更科學地選擇食品,提高食品安全意識和健康素養,養成健康的飲食習慣。”

規範行業亂象

杜絕消費誤導

“很多食品企業利用消費者追求‘天然’、不喜歡食品添加劑的心理,採用‘不添加’‘零添加’等標識吸引消費者購買。這實際上誤導了消費者,污名化食品添加劑和食品行業。”阮光鋒表示。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標準一室副主任於航宇介紹,“不添加”只是對生產過程的描述,與食品最終產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並不完全等同。比如,某款果汁飲料的標籤上寫了“不添加蔗糖”,但其實蔗糖只是糖的一種,果汁本身含有大量糖分,因此這類產品聲稱的“不添加蔗糖”絕不等於產品中不含有糖。還有些含糖飲料聲稱“不添加某種甜味劑”,但實際可能添加了其他甜味劑做代替,這些說法讓消費者誤以爲產品不含糖或者甜味劑。

食品標籤的核心作用是通過標籤信息,使消費者明晰產品本質,瞭解食品的真實屬性。“新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實施後,預包裝食品不允許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標識誤導消費者。食品添加劑、污染物,以及法律、法規和標準中規定的不允許添加到食品中或不應存在於食品中的物質,不得使用 ‘無’‘不含’等詞彙及其同義語進行聲稱。”於航宇說,這旨在讓消費者避免盲目關注宣傳用語,更科學地選擇食品,

爲什麼食品添加劑“零添加”也不行?鍾凱介紹,很多食品添加劑是食品中本來就含有的物質,比如水果中的檸檬酸、泡菜裡的硝酸鹽、肉裡的磷酸鹽等,此時商家宣稱的“零添加”只是沒有額外添加,不代表食品中就不含相關成分。事實上,大多數食品的生產都不可能完全脫離食品添加劑。“禁用食品添加劑‘零添加’,是引導食品行業將研發重心迴歸到工藝創新和營養升級,而不是在既不代表更安全也不代表更健康的‘零添加’上無效內卷。”鍾凱說。

此外,除了禁止使用“零添加”“不添加”等誤導性用語,新標準還強化了定量標示要求,如食品名稱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需在食品標籤裡標示含量。新標準還推出了數字標籤,消費者可以用手機掃一掃食品包裝上的二維碼,通過頁面放大、語音識讀、視頻講解等多種功能瞭解食品信息。這樣就不用擔心字體小、看不清食品標籤了。

優化日期標示

減少食物浪費

北京海淀區居民張瑩告訴記者,自己在購買商品時非常注意商品的生產日期。“因爲我很長時間纔去超市採購一次,每次會囤積一些生產日期比較近的食品,時間久了還會按照食品保質期清理冰箱。”張瑩說,“但是在採購時,每種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標註位置都不同,有的很難找,有的看不清,保質期需要自己計算,很不方便。”

新出臺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迴應了不少消費者反映的保質期標示難題。新標準要求預包裝食品同時標示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到期日,保質期信息展示更爲直觀。同時,還要在預包裝食品標籤的主要展示面上設置獨立區域,具體標註生產日期、保質期、到期日。如獨立區域未設置在包裝主要展示面的,應當在主要展示面上標註“見包裝物某部位”字樣進行指引,讓消費者易於查找。爲解決食品保質期“看不清”的問題,新標準規定應當在預包裝食品標籤上使用白底黑字等顏色對比明顯的形式標註生產日期、保質期、到期日。

新發布的國家標準增加了“消費保存期”推薦性條款,旨在減少食物浪費。於航宇解釋,爲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關於“制定和修改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應當將防止食品浪費作爲重要考慮因素,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防止浪費”的要求,新標準與國際接軌,規定了食品生產者可根據食品屬性、食用特徵等自願標示預包裝食品的“消費保存期”,作爲食品的最後食用日期,供消費者參考。

食品保質期由食品生產企業根據產品生產工藝、配料使用情況、貯存條件等因素,經過穩定性試驗等步驟確定。於航宇表示,食品標籤上標示的保質期,更像是一種對消費者的承諾,保證食品在保質期內擁有較好的品質和食用安全性。特別是部分食品受加工工藝、包裝方式、成分特點、貯存條件等因素影響,影響食品質量和安全的微生物生長及氧化反應等活動受到抑制,從而擁有了較長的保質期,如罐頭食品、冷凍食品、脫水食品、高糖高鹽食品、真空包裝食品等。

“消費保存期長於保質期,在該期限內,食品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障,如果消費者購買食品後沒有在保質期內吃完,可以選擇在消費保存期繼續食用,有效減少食品浪費的發生。”於航宇強調,一定要按照標籤標示的貯存條件存放食品,不恰當的貯存環境會縮短食品保質期,影響食品安全和質量。(經濟日報記者 吳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