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嗜酒賭博還恐嚇殺全家 怒斷親情!5子女聯手:不會養你
父親嗜酒賭博還恐嚇殺全家,怒斷親情!5子女聯手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父親嗜酒賭博,揚言要殺我們!」男子阿國(化名)因長期家暴、恐嚇妻小,導致5名子女自幼活在恐懼陰影中。母親獨自拉拔孩子們長大成人,父親離婚後更杳無音訊。如今,阿國年邁卻要求子女承擔扶養責任,5名子女聯手聲請免除義務。
判決書指出,阿國與妻子小萱(化名,已故)婚後育有5名子女,但婚姻期間,阿國嗜酒嗜賭,性格偏激多疑,動輒辱罵、施暴。孩子們回憶,童年從未感受父愛溫暖,取而代之的是拳頭與恐嚇。某次,阿國酒後甚至揚言要殺掉妻小,嚇得小萱深夜帶着孩子逃往派出所求助,6人徹夜未眠,生怕被發現。
他們在成長過程中,不僅是家暴的受害者,更是「目睹者」,親眼看着母親遭受毒打卻無能爲力,無助與陰影伴隨至今。家中生計全由母親與外婆辛苦支撐,阿國的收入則揮霍在酒桌與賭場。
當時小萱試圖溝通,阿國反而惱羞成怒,再次施暴。最終,小萱忍無可忍,向法院提出離婚,並獲得單獨親權。自此之後,阿國便消失無蹤,對孩子們不聞不問,沒有經給予濟支持,更無情感聯繫。
5名子女聯名聲請時指出,母親已過世多年,撫養責任完全落在外婆肩上,而父親從離婚後音訊全無,如今卻因爲年老、無力生活,要求他們履行扶養義務,完全無視過往傷害與棄養事實。
法官考量,阿國對5名子女的疏離、暴力與棄養情節,均有歷年判決與裁定記錄佐證。更關鍵的是,本案調解時,阿國也承認過往事實,對子女聲請「不爭執」。法官認,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指出,若父母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子女得免除扶養責任。
法官審酌,雖然直系血親間依法互負扶養義務,但「養兒防老」並非絕對。若父母長期虐待、恐嚇或拋棄子女,已嚴重背離親職,法院有權免除子女的扶養責任。此案中,阿國多年來對子女缺席、施暴,導致親情徹底斷裂,若強迫孩子扶養,顯然不合事理。是前依法宣判,免除5名子女對父親阿國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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