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的「疼愛」太驚悚 母子4人全受害!3孩聯手怒不養

父親的「疼愛」太驚悚,母子4人全受害!3個孩子聯手怒不養,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3個孩子怒控父親阿國(化名),當年不僅外遇還會酗酒並且甚少返家,從未扶養照顧他們,若回來就打他們母子4人,老大被打到一耳失聰,老二曾被吊起來用棍子毆打、抓起來摔,老三更被恐嚇,「要找人幹她及賣到妓女戶」,母親更是曾被拿鐮刀砍,經常全身瘀青。不滿父親當年所爲,憤而訴請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3個孩子指控,父親當年慣性家暴,離婚時竟然還嗆聲,「要死大家一起死、要殺死他們」,父親從他們年幼時起,就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若仍由他們負擔父親的扶養義務,明顯有失公平。

阿國辯稱,他很疼愛3個孩子,也很喜歡他們,雖然曾經打過孩子,但那是基於教育,而且未曾打老大打到耳聾,也未將老二打到跛腳,也沒有吊起來打,他只是用細竹子,在老二做錯事時懲罰,他沒有經常毆打孩子的母親,僅偶爾打巴掌而已,次數很少,更無持刀砍的狀況發生。

另外,孩子的母親並沒有工作,是他在外做工賺錢,所賺取金錢均交給孩子的母親,每個月至少會給2萬元,孩子的母親若沒錢會再跟他要,他也會再多給,甚至離婚之後還一直給付到孩子聲成年,因此孩子的指控均爲不實。

法官考量,阿國現年69歲,因行動不便導致生活無法自理,被政府安置於養護中心,最近3個年度所得均爲0元,名下沒有財產,堪認現屬無謀生能力且不能以其財產維持生活之人。

前妻到庭證稱,阿國在老三 3歲時,就在外面養女人,都沒什麼拿錢回家,大概一個月最多隻給1、2000元,到了老三約7歲時就完全沒有給任何錢,也沒有照顧他們,都是她的兄弟姐妹資助,還有鄰居施捨他們飯吃,她有在工廠做加工才把他們養大,阿國回來就打他們母子4人。

離婚前阿國就很少回來,回來就會打她跟小孩,每次回來只要心情不好就會打,發生的頻率她忘記了,因爲都是30多年前的事情。還記得阿國經常朝她的身體亂打,打到全身瘀青,還有兩次有拿刀,一次是拿鐮刀砍她的頭一刀,一次也是拿刀砍她的後背一刀。

法官審酌,3個孩自幼不僅失去父愛,還經常處於暴力的恐怖陰影,全仰賴母親及其親屬協助,才得以長大成年,而阿國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還對母子4人做出身體及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爲,情節也確屬重大。日前依法宣判,3個孩子請求免除他們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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