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喝酒、賭博、家暴樣樣來 法官認證!兒不需承擔幫養老
父親喝酒、賭博、家暴樣樣來,法官認證!兒子不需承擔幫養老,獲准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指控父親阿華(均化名),長年酗酒、賭博、外遇,甚至施暴,不僅從未承擔過養育責任,更在與母親小萱(化名)離婚後,完全不聞不問,數十年未盡半分父職,如今卻因年老失能,想讓他承擔照護責任。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華確有嚴重失職,因此,判決准許免除阿國的扶養義務。
判決書指出,阿國自幼便由母親小萱單獨扶養,靠着母親在工廠打零工、勉力支撐家庭成長。反觀父親阿華卻長年沉迷酗酒、賭博,更有外遇與家暴行爲,不僅造成家庭破裂,還導致母子生活陷入不穩定環境,對孩子身心造成嚴重影響。離婚後,父親離家數十年,從未給付生活費或探視,與阿國早已斷絕往來。
阿國表示,自己如今成家立業,除要扶養母親小萱外,還需照顧兩名未成年子女,生活壓力極大,根本無力再承擔對父親的扶養責任。基於父親過去的惡行與現實困境,他依法聲請免除扶養義務。
而阿華也坦言,以前就是一直喝酒,沒照顧過兒子,生活費也都沒給,很少回家,現在在外面也認不出兒子。他對兒子的指控沒有異議,並當庭表示同意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酌後,依民法第1114條規定,直系血親間確實互負扶養義務。然而,民法第1118條之1也明定,若受扶養權利人對扶養義務人有虐待、重大侮辱或未盡扶養責任等情形,且情節重大,法院得裁定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法官考量,阿華雖年老多病,現年67歲,且因病無謀生能力,現由社會局安排安置於長照機構,生活費用由政府支出。但他過去對阿國長期疏於照顧,未盡任何扶養責任,甚至造成重大精神與生活影響,情節顯然重大。日前依法判決,免除阿國對父親阿華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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