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年輕貪玩「家暴、賭博」棄養3子女 兒想放生她法院準了
老婦年輕貪玩打子、賭博樣樣來,兒想放生法院準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北部一名婦人小春(化名),年老出現嚴重失智,住在老人長期照護中心,需要子女照養;然而,兒子阿誠(化名)指控,母親年輕時沉迷享樂,未盡照顧子女的義務,離婚時更表明3個孩子都不要,故向法院訴請免除扶養義務。法官近日審結,認定小春過去未盡扶養義務,同意阿誠提出的請求。
據判決書內容,阿誠稱小春未實質扶養或參與孩子的成長過程,且父母在他6、7歲時離異,後續便由爺爺、奶奶及爸爸養大。小春離婚後生活不檢點,染有抽菸、酗酒、賭博等惡習,近20年來,還會藉酒裝瘋至他們家大聲嚷嚷、辱罵,讓他們飽受折磨,整個成長過程中,阿誠從未受有一絲絲母愛。
小春目前失智狀況嚴重、意識混亂,自2024年8月13日便住進老人長期照護中心,沒有所得及任何財產,已到達不能維持生活的程度,需要子女扶養。
阿誠的爸爸、小春的前夫以證人身分到庭,稱小春20幾歲時脾氣大且貪玩,也會打小孩,勸其不要動手,便生氣離家出走2年,期間被傳有外遇行爲,最終兩人決定離婚。
新北地院審酌,小春過去漠視法律規定的扶養義務,與前夫離婚前後均未曾扶養、照顧過阿誠,沒有不盡扶養責任的正當理由,且情節重大,故裁定準許免除阿誠扶養義務的請求。全案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