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賭博喝酒不養家 還想討養老費?2子出招讓他絕望
父親賭博喝酒不養家,還想討養老費?2子出招讓他絕望,獲准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父親長年賭博、酗酒,甚至家暴,不僅從未盡到扶養責任,如今年邁無依卻反過來向2個兒子提告,要求每月支付1萬元扶養費。法院審理後認定,這名 73 歲父親阿國(化名)當年確實未曾扶養,如今再要求兒子們扶養,已屬「顯失公平」。因此裁定,兩名兒子阿華與阿成(均化名)依法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華與阿成指控,父親阿國從他們年幼時便不事生產,沉迷賭博與酗酒,甚至對母親施暴,屢屢鬧得家中雞犬不寧。父親敗光家產後,整個家庭生計完全依靠母親與政府低收入戶補助支撐。他們自小僅靠母親扶養長大,父親形同缺席,他們對父親幾乎沒有任何印象。
父親「好吃懶做、不願工作」,甚至長期賭博敗家,導致母親辛苦一人獨撐家庭。母親過世後,兄弟倆更承擔龐大生活與醫療開銷,阿華已婚育有子女,卻在去年確診罹患肝癌,需要定期治療;阿成則揹負信貸與學貸,每月收入僅能勉強支應生活。父親未曾盡過任何扶養義務,如今再要求扶養,他們實在是情何以堪。
法官考量,阿國在最近1個年度完全無所得,也未能維持生活,理論上符合「需要被扶養」的條件。但另一方面,依《民法》第 1118 條之 1 規定,若受扶養權利者「對子女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法院得裁定免除子女扶養責任。
法官審酌,雙方對多項事實並無爭執,包括:阿國自子女年幼起便未予照顧、從未支付任何扶養費;兩名兒子分別揹負沉重家庭與醫療、債務壓力,無餘力支付父親生活費。日前依法宣判,駁回阿國的請求,並准許2名兒子免除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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