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拋家棄子不聞問!兄長工安亡始聯繫 姐妹訴請免養法院不準

彰化1對姐妹花控訴父親從小對兄妹不聞不問,卻領走長兄工安身故補償金,讓2人心寒,因此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彰化法院經查認爲無扶養義務可免除予以駁回。(葉靜美攝)

彰化1對姐妹花控訴,自己從小由母親及長兄等人照顧長大,父親四處花天酒地,從小對兒女不聞不問,父母離婚後,父親更與他們毫無互動,直到去年長兄因工安意外離世,才透過親友聯繫上父親,但其父不願出喪葬費,要姐妹倆自己想辦法外,卻要領走兄長的工安賠補助,令姐妹相當心寒,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法院因這理由駁回。

姐妹花指出,父親在2姐妹小時候就長時間不在家,母親爲生計四處唱歌仔戲,兄妹也跟着四處漂泊,睡戲棚後舞臺,母親爲給兄妹穩定的生活,才轉而從事鰻魚飼養,父親則仍四處花天酒地,到處欠債,長期對兄妹不聞不問,偶而返家時還會對母親暴力相向,其後更是開始外遇不斷。

父母在1990年離婚,父親雖取得監護權,一樣未盡撫養責任,幸好有爺爺、奶奶、叔叔、嬸嬸照顧兄妹,而隔年父親即再婚,3人於是轉而與母親共同生活,這期間其父沒有給過任何生活費、撫養費或是學費、教育費用,也沒有任何互動往來,直到2004年母親去世,長兄一肩擔起父職母職,繼續照顧2姐妹。

姐妹的兄長在去年8月間因工安事故意外身故,雖透過親友與其父連絡上,但其父卻表示,沒能力、沒錢,要倆姊妹自行處理喪葬事宜,因其兄長先前投資失敗,並無遺產,其父還曾表明要拋棄繼承,出殯日也不願出席,但在得知兒子有多筆補償可請領,立刻表示要請領相關費用,種種行爲令2姐妹相當心寒,除對其父提告遺棄屍體罪,並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經查,姐妹的父親已另組家庭也有已成年兒子,且剛領走工安死亡的各項補助款,其父也未曾向2姐妹請求扶養費,認爲其父能以自己的財產維持生活,並有其他家庭成員可扶養,尚無受姐妹扶養之必要,姐妹扶養義務既未發生,自無義務可免除,因而駁回姐妹聲請免除對其父扶養義務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