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鬆綁!央行:換屋族一年賣房期限延長為18個月
房市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朱曼寧攝影
央行今天宣佈,爲了在房市信用管制與民衆購屋自住需求兼顧,今天宣佈換屋族的一年期限,延長爲18個月。
央行今天表示,去年9月20日第七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爲達成信用管制目的,併兼顧民衆購屋自住需求的資金規劃,已提供實質換屋自住者新申辦第一戶或第二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的一年換屋期限協處措施。
這項措施實施近一年,多數民衆已能順利換屋,但今年以來,隨房市交易降溫,近期民衆反映出售原有房屋時間拉長,或買賣雙方已簽約,買方因貸款須等待銀行排撥,延長交屋期限,致無法於一年內出售原有房屋等情事。
考量實質換屋自住者需求,並落實本行信用管制目的,因此調整換屋協處措施的出售原有房屋期限,由一年延長爲18個月,自去年9月20日(含)以後錄案的貸款案件都可以適用。不過,央行仍呼籲銀行在借款人符合授信5P原則與實質換屋自住的前提下,協助支應換屋者的資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