髮廊老闆伸狼爪按摩變猥褻 被害人羞憤死亡

南投縣林姓男子在水里鄉經營髮廊,卻以按摩爲名義,對落單女顧客脫衣猥褻,被害人不甘受辱,撥打113保護專線並報警,但仍難擺脫遭猥褻惡夢,最後羞憤死亡。南投地院認爲林姓男子涉犯刑法強制猥褻致人羞憤而自殺罪嫌,裁定依國民法官法,應由國民參與審判。

裁定書指出,林姓男子經營髮廊,項目包括理髮、洗頭、按摩肩頸等。民國111年10月傍晚,被害女子到髮廊按摩肩頸,林男將被害人引導至髮廊深處躺椅處按摩。

因爲前方有屏風遮擋,且當時並無其他客人,林男見有機可趁,假藉爲甲女按摩肩頸,先將被害人衣服自下襬拉起,再解開被害人內衣帶,徒手自後背向下按摩至臀部。

被害人發現情況不對,用手壓住林男雙手,林男惡向膽邊生,乾脆走到被害人前面,將她的衣服及內衣拉起,用雙手撫摸被害人胸部甚至大腿內側,強制猥褻得逞。

被害人再次以手壓住林男雙手,趕緊將衣服穿好,林男才說爲被害人洗頭,直到洗完頭髮,被害女子才趕緊離開,但因爲羞憤出現輕生念頭,撥打113保護專線求助,隔年5月又向警方報案。但仍無法釋懷,同年9月在家中尋短死亡。南投地檢署偵辦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對林男提起公訴。

南投地院指出,林男所犯爲刑法強制猥褻致人羞憤而自殺罪,屬於國民法官法第5條第1項第2款「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案件,依照國民法官法規定,裁定由國民參與審判,並不得抗告。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林姓髮廊老闆對女顧客強制猥褻,被害人羞憤難當尋短死亡,南投地院裁定由國民參與審判。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