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繼父猥褻14歲繼女 「教開車」伸魔爪摸大腿揉胸下場曝

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涉嫌在車上以「教開車」爲由,強制猥褻14歲以上的未成年繼女,不僅撫摸大腿內側,更將手伸進胸罩揉捏胸部,甚至隔天再度犯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南投一名狼繼父竟在車上對未成年繼女伸出魔爪!一名男子阿德(化名)涉嫌在車上以「教開車」爲由,強制猥褻14歲以上的未成年繼女,不僅撫摸大腿內側,更將手伸進胸罩揉捏胸部,甚至隔天再度犯案。南投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判處阿德兩罪各10月徒刑,應執行1年4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爲被害少女的繼父,兩人同住。去年1月11日晚間,阿德駕駛自小客車接少女下課後,以「教開車」爲由,調整駕駛座要求少女同坐,隨後竟在車輛行駛於國道6號時,強行撫摸少女左右大腿內側,更將手伸進胸罩內揉捏胸部及乳頭。

隔天上午,阿德再度以相同手法,要求少女同坐駕駛座,並在開車過程中將手放在她的大腿及腰部,甚至隔衣撫摸胸部。少女不堪受辱,事後向社工求助,全案才曝光。

阿德否認犯行,辯稱當晚載少女回家後就前往草屯辦事,隔天上午也未與少女同車。但法官比對行車軌跡、手機基地臺位置,發現阿德說法與客觀證據不符,且少女案發後立即傳訊友人「我好怕」、「全身發抖」、「想死」等,情緒崩潰,加上少女胞姊因聯繫不上她而報警,母親也在書信中透露「妳的遭遇讓媽媽心碎」等語,認定阿德犯行明確。

法官審酌,阿德前科累累,包括妨害自由、恐嚇取財、殺人未遂等,且犯後未與少女和解,依兩次「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各判10月,合併應執行1年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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