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狼師伸魔爪!強摸國中女胸還索吻 判決出爐
臺中一名補習班男老師「阿宏」(化名),長期對一名自國小三年級起便在他班上課的15歲女學生「小茹」(化名)心生邪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中一名補習班男老師「阿宏」(化名),長期對一名自國小三年級起便在他班上課的15歲女學生「小茹」(化名)心生邪念。他利用師長權勢與單獨輔導機會,不僅多次性騷擾,更在課後教室內將女學生抱坐大腿,伸手入衣強摸胸部得逞。案經臺中地院審理,日前依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性騷擾等罪,將他判刑並宣告緩刑5年,但需履行調解條件與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宏自民國107年起在臺中市西屯區經營補習班,小茹自小三起即在他的安親班接受課輔,雙方建立長期師生關係。不料,阿宏卻因密集相處萌生不軌意圖,認爲補習班有許多無人空檔,有機可乘。
檢方調查發現,阿宏自去年4月間起至今年3月間,在舊班及新班的教室內,利用僅有他與女學生獨處的機會,以每週數次的頻率,對小茹進行突然擁抱、親吻額頭等性騷擾行爲,總次數高達31次。
最嚴重的是在今年3月16日下午4時許,阿宏在新班3樓教室爲小茹及其他學生上課結束後,其他學生陸續離開,僅剩小茹一人留下詢問課業問題。阿宏見有機可乘,竟要求小茹背對着坐在他的大腿上,隨後將手伸進小茹的上衣及內衣內,直接撫摸、捏揉其乳房,時間長達1至2分鐘。
由於小茹當時正面臨升學關鍵期,內心擔憂若反抗拒絕,阿宏將不會在課業上協助她考上第一志願,只好委屈隱忍,直到小茹的父親已到補習班外準備接她下課,阿宏才罷手,並親吻其額頭後讓她離去。
全案因小茹與家人透露後,由母親憤而提告,經臺中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移送臺中地檢署偵查起訴。
法院審理時,阿宏起初否認犯行,但在後續審理過程中坦承全部犯行,並當庭書寫悔過書表達歉意。他與小茹及其家屬達成調解,承諾履行賠償義務,並已支付部分金額,其餘款項分期給付。
臺中地院合議庭審酌,阿宏無前科,犯後已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獲得原諒,小茹及其家屬也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法官依對少年犯利用權勢猥褻罪判刑8月、利用權勢性騷擾罪,共26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性騷擾等罪共5罪,各判刑3月,判處他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5年,緩刑期間需依調解筆錄履行賠償,付保護管束,且禁止對女學生爲任何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等非必要聯絡行爲。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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