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未在中國設籍卻被要求除籍證明」 綠營民代批移民署粗暴

民進黨臺南市議員李宗翰表示,移民署通知除籍證明的方式很粗暴。圖/取自臉書

在臺陸配近期收到移民署通知,要求3個月內補繳喪失原籍公證書等文件,否則將撤銷在臺定居證及戶籍登記,民進黨臺南市議員李宗翰今天在臉書提出,有個案已拿了臺灣身分證也服務兵役,讀完大學正創業繳稅,從沒想過「會被質疑不是臺灣人」。

李宗翰說,該個案林先生因爲當時家人是臺商,他剛好在中國出生,2歲時就已經回來臺灣,昨天收到移民署公文,被政府要求中國的除籍證明,「但他根本沒有申請過中國的戶籍到底要怎麼拿到證明…」。

李宗翰指出,經瞭解釐清這個政策是怎麼走到這裡,原來移民署寄出1萬2000份以上的通知單,告訴這些人如果3個月內沒有拿到資料,就要取消臺灣人的資格,把所有可能的人都寄了一輪,還要求民衆自己想辦法給出證明。

李宗翰批移民署選擇最懶惰的做法,「從2004年修法以來要求的內容,至今一口氣想要處理,方式還很粗魯」,應該是先透過管道針對「可能具雙重國籍者」先處理,而不是像現在的作法,打擊不精準,電話被打爆,徒增很多困擾又無量能處理。

李宗翰說,個案林先生出生後沒有在中國設籍,若依移民署要求,必須到他媽媽在中國先前的戶籍地向當地派出所取得「未設籍」的證明,萬一父母親是設籍是在哈爾濱或很遠的地方,就要花很多時間處理,且當地的派出所也不一定會配合可能會被刁難,至少政府要能夠提供協助或管道,讓民衆可以很順利取得未設籍或除籍證明。

李宗翰說,經過認真向上溝通,告訴很上面的長官這個政策走偏了,相信他們知道狀況後會調整政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