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再見 立院初審改名優先席
立法院今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博愛座改名爲「優先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捷運、公車博愛座引發諸多爭議,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將博愛座改名爲「優先席」,適用對象也從現行的「老弱婦孺」,改爲「有實際需要者」,擴大優先乘坐對象範圍,避免引發世代對立。
依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條,大衆運輸工具應規畫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火車、高鐵、捷運、公車等,應設置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的百分之十五。
近年來,博愛座爭議頻傳,就有網友調侃博愛座應改成「搏鬥座」,先打一架,贏了才能搶到位置。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博愛座是社會互助互愛的禮讓關懷,而非製造族羣對立,這次修法參考英國、韓國及日本設置「優先席」(Priority seats),讓有實際需求者優先使用,而非僅限特定族羣,如學生、上班族很累,也可以安心坐下。
社家署長周道君說,「優先席」優先乘坐對象由身心障礙者、老弱婦孺,修正爲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擴大無對號座位優先乘坐對象。
此外,「優先席」的數量,仍然維持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的百分之十五,期盼大衆發揮人與人之間的互相關懷。立法院昨天通過這項修正草案,希望本會期三讀通過。
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張淑卿表示,樂見修法通過,讓博愛座迴歸有需求者優先使用的精神,尤其是「去除高齡者等於弱勢」等負面標籤化。大部分老人家不喜歡被當成弱者,遭受年齡歧視,而少數強制要求旁人讓座的老年人,除引發爭端,也容易讓外界認爲所有長輩都需被讓座。
張淑卿說,博愛座改名爲「優先席」,不再強調老弱婦孺,擴大適用對象,但上路之前應擬妥配套措施,例如,如何定義或辨識有需求者,或許可以參考「識別貼紙」,讓需要者貼在身上,降低紛爭。
對於博愛座將改名「優先席」,交通部表示,「大衆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中的文字將配合修正,並與衛福部共同研議統一圖示及多元宣導措施。
交通部表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母法發佈後,子法會在半年內配合修正完成,未來將適用於臺鐵、高鐵、捷運、公車等無對號座的車廂;另外,交通部先前已研擬統一圖示,後續會與衛福部共同訂定最終版本及多元宣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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