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改優先席!民憂「加深世代對立」 衛福部不樂見1情況

▲大衆運輸交通工具的博愛座將更名爲優先座。(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15)日院會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決議將博愛座改名爲「優先席」。但有民衆擔心,之後可能會出現「人人都自稱有需求」的狀況,恐加深世代對立。對此,衛福部表示,規範是基於推動公民素養,沒有違反者如何裁處相關條文,不樂見「自稱需要,但多數人卻不認爲需要」的情況下,隨意乘坐優先席。

大衆運輸系統的「博愛座」立意良善,近年卻屢傳爭議。過去《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大衆運輸工具應規畫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火車、高鐵、捷運、公車等,應設置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比例不低於總座位數的15%。

爲避免因爲對「老弱婦孺」的強制讓座造成爭議,修正案將「老弱婦孺」改爲「有其他實際需要者」。立法院今(15)日院會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決議將博愛座改名爲「優先席」,原先規定的「老弱婦孺」對象刪除,改爲「其他有實際需求者」優先乘坐。

對此,有民衆擔心,之後可能會出現「人人都自稱有需求」的狀況,可能導致世代對立加深。對此,衛福部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指出,《身障權法》是有關優先規範,主要是基於推動公民素養,並沒有規定違規者要裁處,習慣改變還需要時間,民衆有需要就可以乘坐,但不樂見「自稱需要,但多數人卻不認爲需要」的情況下,就隨意乘坐優先席。

周道君說,條文發佈後,會和交通主管機關研擬條文標示調整,至於是否要做像孕婦等方式用「貼紙」的方式來提供辨別,這會在法律正式公佈後,啓動相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