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綠連署涉造假 黃呂錦茹重開羈押庭理由曝光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聯合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涉立委吳思瑤、吳沛憶「雙吳」罷免連署造假,檢方聲押4人,姚、初裁定羈押禁見,黃呂錦茹、曾繁川當庭釋放,本週二檢方針對黃呂抗告,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今裁定發回,臺北地院要再開羈押庭。
黃呂錦茹的抗告案是由臺灣高等法院審判長吳麗英、受命法官陳銘壎、陪席法官陳麗芬組合議庭審理。
合議庭裁定指出,臺北地院雖以黃呂錦茹涉犯僞造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不足而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不過,與卷內同案被告、相關證人之供證,暨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後,所呈現黃呂錦茹對本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不符,則黃呂錦茹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餘地。
裁定說,檢察官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未詳細審酌卷內相關事證,爲有理由,原無保請回裁定既有可議之處,即無可維持,應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爲裁定。
檢調接獲告發,指吳思瑤、吳沛憶「雙吳」藍罷團疑涉僞造提議書,向中央、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函調提議人資料發動偵搜。
本月14日起,檢調約談吳沛憶罷團領銜人李孝亮、吳思瑤罷團領銜人張克晉、「罷吳四騎士」賴苡任、滿志剛、劉思吟、陳冠安等6人,以證人身分約談劉思吟的丈夫林叡等5人說明,林叡復訊中改列被告。
復訊後,張克晉請回,李孝亮、賴苡任、滿志剛、劉思吟、陳冠安、林叡涉犯僞造文書、違反個資法等罪,分別諭令20萬元至50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辦案人員搜索後再過濾事證,認爲黃呂錦茹等人嫌疑重大,發動第2波搜索、約談黃呂錦茹等到案。
臺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不服臺北地院本月19日駁回對於黃呂錦茹的聲請羈押裁定,因此擬具相關事由向法院提出抗告,但曾繁川部分不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