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連署案黃呂錦茹庭訊結束 最快下午1時裁定是否羈押
北院25日開庭,決定羈押或交保,黃呂錦茹(白衣者)在國民黨黨工保護下,出庭應訊。(趙雙傑攝)
臺北地檢署偵辦罷免立委吳思瑤、吳沛憶提議書僞造案,聲押禁見國民黨臺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臺北地院認爲事證不足駁回聲請、當庭釋放,檢抗告後,臺灣高等法院認爲,依照卷內證據她有相當程度參與,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餘地,24日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爲裁定,北院25日上午10時開庭,庭訊12時5分結束,預計最快下午1時諭知裁定黃呂是否羈押。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上午11時則到北檢聲援。
黃呂錦茹遭檢方聲押後,獲無保請回,是因北院法官認爲,檢察官羈押卷內並無任何供述證據或客觀證據,可以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的事實,無法僅因黃呂錦茹身爲國民黨臺北市黨部的最高層,就推論她同意或指示僞造提議人名冊。
北院法官認爲,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資料,也無法認定黃呂錦茹與同案被告有共同僞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犯罪嫌疑,因此黃呂錦茹的犯罪嫌疑不足,檢察官聲請羈押,裁定駁回,黃呂錦茹獲得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