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領助理費判5年半 !嘉市議員戴寧8月19日入監 檢方啓動防逃機制
嘉義市議員戴寧詐領助理費判5年6月確定 ,嘉義地檢署發佈即起啓動防逃機制。(本報資料照)
嘉義市美女議員戴寧涉及詐領助理費,被判5年6月有期徒刑,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判刑確定,嘉義地檢署今(12)日發佈即起啓動防逃機制,並已將8月19日到案執行的傳票送達,由戴寧親自簽收。
嘉義市無黨籍議員戴寧被控由郭姓前夫或溫姓辦公室主任協助,以郭姓前小姑及3名親友等4人當人頭領取公費助理費、年終獎金及春節慰問金共約518萬多元,嘉義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求處重刑。
戴寧一審拒絕認罪,被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罪重判10年6月,沒收不法所得431萬多元,戴寧上訴二審期間認罪,並主動繳回不法所得,臺南高分院改判5年6月,褫奪公權4年,她再上訴最高法院。
嘉檢表示,今天下午接獲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判決確定的傳真,隨即啓動防逃機制,司法警察隨即前往戴寧的戶籍地址、居所地及服務處送達傳票,透過打電話連繫戴寧,今年8月19日到案執行,並送達傳票由本人親自簽收。
防逃機制程序由執行主任檢察官陳靜慧指揮執行科辦理,通知內政部移民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對戴寧限制出境、出海,並由此案移送單位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轄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即時掌握戴寧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