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助理費!嘉義市議員戴寧判5年6月確定 嘉檢啟動防逃機制
嘉義市議員戴寧因涉及詐領助理費案件,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嘉義地檢署接獲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之傳真,隨即啓動防逃確保執行程序。
嘉義地檢署表示,檢察長蔡宗熙指示執行主任檢察官陳靜慧指揮執行科辦理後續措施,包括通知內政部移民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辦理限制出境、出海,並聯系本案移送單位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及轄區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即時掌握其動態以利執行到案。
司法警察隨即於同日前往戴寧的戶籍地址、居所地及服務處送達傳票,透過其使用之電話聯繫,與本人接觸並送達傳票,定於今年8月19日到案執行。
地檢署表示,對於刑事確定判決,必定落實執行,完成司法正義之實現。
檢方表示,執行傳票,業經戴寧議員親籤,故已合法送達。
嘉義市議員戴寧涉詐領助理費案,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褫奪公權4年確定。圖爲今年5月間於議會總質詢時畫面。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