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關於規範廣告發布行爲的提醒告誡書
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規範廣告發布行爲的提醒告誡書
廣大廣告經營主體、廣大消費者:
爲有效規範廣告發布行爲,壓實廣告發布審查責任,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良好消費環境,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現作如下提示告誡:
一、商業廣告活動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發佈含有涉及導向問題以及妨礙社會安定、違背公序良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宣揚奢靡之風、過度消費、特權思想、拜金主義等內容的廣告。
二、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覈、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所推銷商品或服務的廣告內容真實、合法,不得發佈虛假違法廣告。
三、廣告中對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允諾等有表示的,應當準確、清楚、明白。廣告不得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四、醫療(含醫療美容)、藥品、醫療器械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批准文號,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不得發佈。廣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說明治癒率或者有效率;不得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不要相信以“包治百病”“祖傳手藝”“獨家配方”“根治”“特效”等爲幌子營銷所謂的“神醫”“神藥”。
五、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替代藥物”,不得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不得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使用醫療用語。對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功能。請廣大消費者要格外警惕、慎重選擇,不要被功效化宣傳網紅奶茶、壓片糖果、乳酸飲料等普通食品廣告誤導,避免上當受騙。
六、近視防控類產品廣告不得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癒”“近視剋星”“度數修復”等誤導性表述。
七、酒類商品廣告不得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內容。不得含有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內容。
八、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含有“保過”“過線率”“上岸率”“官方指定”等保證性承諾,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關考試機構或者其工作人員、考試命題人員參與教育培訓,不得利用專業人士、受益人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九、金融投資類廣告應與金融管理部門許可的金融業務範圍相符合,不得含有“保證賺錢”“投資回報100%”等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內容。
十、房地產廣告不得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作誤導宣傳,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承諾等內容,不得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不得發佈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內容的房地產廣告。
十一、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字樣。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並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探店”視頻,屬於廣告活動,應當在視頻畫面的顯著位置持續標明“廣告”字樣,讓消費者能夠清晰識別,避免誤導。
各相關主體應認真對照上述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不規範經營行爲。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對廣告的監測和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各類互聯網廣告違法行爲。同時,歡迎廣大消費者通過12345或12315熱線投訴舉報涉嫌違法廣告線索。
漢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